
一、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咋管辖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管辖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方面,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案件及最高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上,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
二、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被告不到庭怎么解决
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后,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缺席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判断。
若原告提供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及借款金额等事实,法院可依法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外,若必须到庭的被告(如需其对借贷事实关键细节进行说明等情况)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三、法院受理民间借贷起诉,费用谁来担负
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规则如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最终负担主体依裁判结果确定。若原告胜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比例分担。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此外,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等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亦由败诉方负担。需注意,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用的,不受上述规则限制。上述规则旨在合理分配诉讼成本,维护诉讼秩序。
在了解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咋管辖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案件管辖权的转移是怎样规定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而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另外,协议管辖的范围和限制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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