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级别管辖依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比如基层法院一般管辖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地域管辖又分一般地域与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如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某些特定类型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允许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二、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级别管辖方面,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一审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由其审理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中,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刑事诉讼由犯罪地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规定某些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一审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一审刑事案件,海关处理等一审行政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自己审理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方面,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侵权、合同等纠纷有特别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适宜的可由其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在了解人民法院管辖方法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知道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情况。比如,当涉及管辖权异议时该如何处理。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另外,管辖权的转移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若你对人民法院管辖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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