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官司中两个小孩抚养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通常,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可能影响抚养权。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实践中,也可能判决父母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以平衡双方权益。当事人若想争取抚养权,需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形。
二、离婚官司里股权分割得注意些什么
离婚案件中股权分割需兼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公司法》规则,核心注意事项如下: 1.权属界定:婚后取得的股权原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股权的婚后分红、经营性增值(非自然增值)属共同财产,自然增值(如市场被动波动)除外。 2.股东优先购买权:分割非股东配偶股权时,需遵守《公司法》第71条——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可成为股东;否则,应就股权转让款分割。 3.价值确定:股权价值需评估(协商一致除外),常用净资产法、收益法,评估基准日由法院或双方约定。 4.分割方式:可选直接分割股权(需符合公司法)或折价补偿(以股权价值一半支付现金),后者更易规避股东结构变动纠纷。 5.举证责任:主张分割方需举证股权权属、收益情况;反驳方需提供婚前股权证明、自然增值依据等。 实践中需结合股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东身份(显名/隐名)具体分析,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并优先协商折价补偿方案。
三、离婚官司里被告不出庭究竟该怎么办
在离婚官司中,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必须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之后可正常开庭并缺席判决。不过,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被告无法充分陈述自身意见和主张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等进行审理和裁判。
在探讨离婚官司里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时,除了常规的抚养权判定因素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抚养过程中,另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抚养费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确定。另外,即便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后续也可能因各种情况发生变更。倘若您在离婚官司中遇到关于两个小孩抚养权的复杂问题,或是对抚养费、抚养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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