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说起离婚好像永远扯不完的话题。但是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个问题,最为大家关注。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往往会令大家纠缠半天。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常说,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一方,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困惑,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来说,法院会参照以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
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二、有抚养权的不给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了。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不给抚养费除非满足一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对抚养费进行减免。并不是说有抚养权的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由双方共同来承担的。只不过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话,谁就具有主要照顾孩子的义务,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也是,自己应当承担的一部分,并不是说另一方就可以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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