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若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需满足代位继承人系上述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且未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非上述主体或不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则因继承尚未开始,该继承人未取得继承权,其亲属无法通过代位继承主张权利。若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离世,则适用转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该遗产份额。针对继承前离世的情形,核心处理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代位继承。
二、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如何算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适用代位继承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分两种情形处理。其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仅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依法应得的遗产份额。需注意,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该先死亡的继承人为继承人,则该部分遗嘱内容因继承人先死亡而不发生效力,对应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代位继承的主体范围明确,代位继承人需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且继承份额以被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为限。
三、若继承人在继承里不出现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在继承中不出现的处理方式需区分情形:
首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若继承人下落不明,遗产处理时应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确定保管人。
其次,若因继承产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对于下落不明的继承人,人民法院可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其应继承份额可由其他继承人代为保管或指定保管人。
最后,若继承人长期失踪且无法联系,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为失踪人或死亡人。宣告失踪后,其遗产份额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宣告死亡后,其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需注意,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待继承人出现或其身份确定后再行交付,不得擅自处分。
当我们探讨若继承人在继承前离世要怎么办时,除了基本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转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离世,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另外,代位继承也与之紧密相关,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这些情况在实际处理中都较为复杂,可能会遇到诸多疑问。如果你对继承人离世后的继承流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具体规定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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