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算金融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其主观目的通常是用于生产经营等,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而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此类犯罪的核心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比如集资诈骗,行为人就是通过欺骗手段募集资金并据为己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只是违规揽储用于自身业务发展。所以二者在主观目的、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属于金融诈骗范畴。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所需金额是多少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有怎样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标准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案件情况判定。若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有从轻或减轻情节,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
在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算不算是金融诈骗时,除了明确两者概念差异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资金返还问题是一大重点,若无法及时返还,受害者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在法律量刑上与金融诈骗也有不同考量因素。如果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金融诈骗的界限区分、后续资金处理以及法律量刑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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