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盗窃案件中,掩饰隐瞒通常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构成此罪。比如,甲盗窃了一批财物,乙明知是盗窃所得,却帮忙将财物藏起来,或者转手卖给他人,乙的行为就属于掩饰隐瞒。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追查赃物,目的在于发现、追回犯罪工具和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查获犯罪人。若有人掩饰隐瞒,会妨碍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量刑根据情节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案件中的掩饰隐瞒是何种情况
明知是盗窃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此处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例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无合法有效凭证的物品,或者在交易时对方未提供合法手续且行为可疑等情形。若行为人在盗窃前与盗窃者通谋,约定事后帮忙掩饰隐瞒赃物的,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若事前无通谋,仅事后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则单独构成该罪。该罪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轻重确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三、盗窃案件中掩饰隐瞒指什么
在盗窃案件中,“掩饰隐瞒”通常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针对盗窃所得赃物实施的后续帮助行为。 该罪的核心是:行为人明知是盗窃等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需满足两个关键要件: 1.主观明知:行为人清楚或应当知道财物系盗窃所得(如低价收购无合法凭证的物品、赃物交易场所购买等可推定“明知”); 2.客观行为:包括窝藏(藏匿赃物)、转移(运输赃物至他处)、收购(购买赃物自用或转卖)、代为销售(帮助销售赃物)及其他掩饰隐瞒行为(如提供账户转移赃款收益)。 需注意:盗窃行为人自行处理赃物(如销赃)属盗窃罪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单独构成本罪;但第三人参与处理盗窃赃物的,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量刑上,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如数额巨大、多次实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了解了盗窃案件中掩饰隐瞒是什么后,还需要知道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量刑标准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有所不同,情节严重的处罚也会更重。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这在认定掩饰、隐瞒行为时至关重要。如果您对盗窃案件中掩饰隐瞒行为的量刑细节、“明知”的具体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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