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人同居,此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若另一方想离婚但对方不愿,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收集对方与人同居的证据,如共同居住的照片、视频、邻居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若能证明对方与人同居的事实,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并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二、婚姻存续期和他人同居需担什么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需承担多方面责任。 民事方面,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涉及财产分割,法院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刑事方面,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在社会道德层面也会受到批判。
在婚姻存续期盗窃婚前财产,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从法律角度,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即便处于婚姻关系中,盗窃该财产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若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等,各地标准有差异),司法机关会按盗窃罪处理。量刑上,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不过由于夫妻关系特殊,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情节、是否取得谅解等因素酌情处理。
当面临婚姻存续期与人同居还不愿离婚怎么办的困境时,除了考虑如何结束这段婚姻,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而且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一般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另外,若对方与人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您在处理此类婚姻问题时,对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财产分割比例以及重婚罪的认定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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