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诉讼要和解得具备什么条件
在民事诉讼中,和解需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主体需适格,参与和解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为意思表示,若当事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和解。 其次,和解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否则和解协议可被撤销。 再者,和解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和解协议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义务。 最后,和解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进行和解。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当事人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还可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民事诉讼要被受理需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被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原告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 2.有明确的被告。需明确指出侵犯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对方当事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应清晰具体,事实和理由是提出请求的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需是法院主管的民事纠纷,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同时,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口头起诉。
三、民事诉讼要准备材料吗
民事诉讼需要准备材料。首先是起诉状,需明确原告、被告信息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其次,要准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证人证言等,证据应真实、合法且与待证事实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也不可或缺,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若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此外,可能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其他补充材料以支撑诉求。准备充分的材料有助于清晰阐述案件情况,增强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与可信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提高胜诉几率。在立案时可向法院咨询具体所需材料清单,按要求逐一准备齐全。
当探讨民事诉讼要和解得具备什么条件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达成和解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另外,和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若你在民事诉讼和解过程中,对和解协议的效力、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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