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分期还款未履行可否主张全部款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期还款未履行时债权人能否主张全部款项需区分情形: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民法典》第634条) 若为分期付款买卖(如购房、购车),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全部价款的1/5,经债权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债权人可选择: 要求支付全部价款; 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标的物(扣除使用费)。 2.其他分期还款合同(如借贷、借款) 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一般规则: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部分,经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解除合同,主张全部剩余款项(含未到期部分)+违约责任; 根本违约:未履行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连续多期逾期、剩余未付金额占比大),无需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要求偿还全部款项。 核心结论 符合法定条件时(如分期买卖达1/5+催告、其他合同根本违约/催告后仍不履行),债权人有权主张全部款项。建议先催告并保留证据,再依法主张权利。 (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634条)
二、分期还款未履约能不能主张全部金额
分期还款未履约时,债权人能否主张全部金额需分情况处理。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加速到期条款,即某一期未履约则全部剩余款项视为到期,该约定合法有效,债权人可直接依据约定主张全部金额。若合同未约定,债务人未履约的行为若构成预期违约或根本违约,例如连续多期未还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后续义务或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导致无法履行剩余债务,债权人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剩余全部款项提前到期并要求清偿。需注意,主张全部金额需以违约行为足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为前提,轻微延迟履约通常不支持全部金额主张。
三、分期还款未履行可否主张全部款项
分期还款未履行时能否主张全部款项,需看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若合同有加速到期条款,即约定一方未按时履行某期还款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那么可依此主张。 即使合同无此类约定,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可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所以,若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也能主张全部款项。
当探讨分期还款未履行可否主张全部款项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债权人主张全部款项,债务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金额需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另外,债权人主张全部款项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不能随意为之。若在这方面程序操作不当,可能会影响主张的实现。如果您在分期还款未履行、主张全部款项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和应对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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