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法定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即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还需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需注意,撤销权有行使期限限制,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这是基础前提,若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则无行使代位权的依据。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即债务人应行使权利却不行使,致使债权人债权有无法实现之虞。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如导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得到清偿。 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未到期,次债务人可能有合理抗辩。 5.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这是基础前提,确保债权存在且有主张的依据。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即债务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积极主张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若未造成影响,则无行使代位权必要。 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该债权同样需具备可主张性。 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不能超出自身债权范围随意主张。 6.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主张权利,以保障各方权益。
当探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要件有哪些时,其实还有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另外,撤销权行使的范围也有规定,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你在债权人撤销权方面,对行使期限计算、行使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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