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共同借款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共同借款认定需考虑以下条件。一是有共同借款合意,即借款时双方或多方有共同向出借人借款的意思表示,表现为在借款合同、借条等债权凭证上共同签字、盖章,或有聊天记录、邮件等能证明共同借款意愿的证据。二是款项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日常开销,或用于共同经营的项目、生意等,即便只有一方签字,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借款。三是从款项实际用途判断,若款项由各方共同支配、使用,而非一方独自占有使用,也可作为认定共同借款的依据。
二、共同借款的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借款中,借款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两种情况。若为按份共同借款,各借款人按照约定份额承担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各借款人按约定比例履行还款义务,超出约定份额的部分,借款人无义务偿还。
若为连带共同借款,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可要求部分或全部借款人按一定比例或数额承担还款责任。某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借款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司法实践中,若无明确约定份额,一般认定为连带共同借款。所以共同借款时,要明确责任承担方式,避免日后纠纷。
三、共同借款的责任如何界定
在我国,共同借款责任界定通常如下:
一般而言,若未明确约定份额,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该借款人不能以其他借款人应分担为由拒绝。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借款人,有权向其他借款人追偿。
若共同借款人内部约定了各自承担的份额,该约定仅在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例如甲、乙共同向丙借款,甲、乙约定甲承担70%、乙承担30%,但丙仍可要求甲或乙偿还全部借款。甲偿还全部后,可就乙应承担的30%向乙追偿。
实践中,若借款合同有明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则按约定执行。
当我们了解共同借款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之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共同借款后各方的还款责任如何分配,通常若无特别约定,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债权人可向其中任一借款人主张全部债权。另外,若部分借款人履行还款责任后,对其他借款人的追偿是怎样规定的,一般其有权向其他未足额还款的借款人进行追偿。如果你在共同借款涉及的认定、责任分配及追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