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后追偿权行使分不同情形。若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生活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一方对外承担了超出其应承担部分的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需保留好债务清偿证据,如还款凭证等。先与对方协商沟通,要求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分担债务。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应承担份额。诉讼时要提供债务存在、自己已清偿及债务属共同债务等证据。
二、夫妻离婚后子女从家里拿的钱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若子女从家里拿的是属于自己的钱,如个人的压岁钱、零花钱等,其有权支配,无需特别处理。
若拿的是父母的钱,需根据子女年龄判断。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拿钱行为无效,父母可要求其返还;若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拿钱数额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时,父母也可要求返还。
若子女已成年且未经父母同意拿较大数额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父母有权要求其返还。若子女拿钱用于合理生活开销等正当用途,父母可与子女协商沟通解决。
三、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能拥有财产
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子女不参与分割,即子女本身不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不过,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子女。
此外,若子女通过合法途径拥有个人财产,如接受赠与、继承遗产、劳动所得等,该财产属于子女个人所有,离婚不影响子女对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夫妻双方也无权对子女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当探讨夫妻离婚后追偿权如何行使时,除了基本的行使方式,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偿权行使的时效问题,一般需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另外,若追偿涉及到债务性质的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这对追偿结果有重大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偿和个人债务的追偿在法律依据和程序上有所不同。如果您在夫妻离婚后追偿权行使方面存在疑惑,或是对时效、债务性质认定等相关问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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