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主张为共同债务方举证: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特殊情况的举证: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例如,该债务是基于一方的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且债权人知晓;或者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
在司法实践中,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债务性质及举证责任的落实,以准确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认定夫妻共同借款责任该怎么做
认定夫妻共同借款责任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核心在于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此为共债共签原则;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三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实践中,需结合借款合同签字情况、事后追认证据、借款用途证据等综合判断。举证责任分配上,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其余情形依上述规则认定。
三、认定夫妻共同诈骗罪的方式是怎样的
认定夫妻共同诈骗罪需依据共同犯罪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综合判断。首先,夫妻双方需具备共同诈骗故意,即均明知行为会骗取他人财物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存在意思联络。其次,需实施共同诈骗行为,如分工协作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或一方实施诈骗行为另一方协助转移赃款、提供帮助等。夫妻关系不必然构成共同犯罪,若一方单独实施诈骗另一方不知情且未参与,则不构成共犯。共同诈骗数额以共同骗取的总额计算,而非各自分得数额。需结合共谋情况、行为分工、赃款分配等事实认定,符合刑法中共同犯罪及诈骗罪规定的,即构成夫妻共同诈骗罪。
在探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在哪方时,还牵扯到一些相关问题。若一方举证责任完成后,另一方认为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其也要拿出相应证据反驳。还有,对于事后追认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举证起来也有一定难度。例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后,另一方怎样的表示可认定为事后追认,如何去证明这一过程。如果您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归属、反驳举证以及事后追认证明等方面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进行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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