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外就医结束不必然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它是一种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若保外就医期间,罪犯疾病痊愈、刑期未满,应及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若刑期已满,则刑罚执行完毕。另外,若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如擅自离开规定范围、不按要求报告情况等,可能会被收监,继续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所以,保外就医结束后刑罚是否执行完毕,要依据罪犯的刑期情况以及是否遵守保外就医规定等来判断。
二、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刑罚咋算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首先,保外就医的罪犯有重新犯罪等情形,会被及时收监。其次,依据《刑法》,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应先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再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超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二十五年。
三、保外就医再犯罪,服刑期限怎样重新判定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罪,应按数罪并罚原则重新判定服刑期限。首先,罪犯会被收监。若所犯新罪经审判确定罪名和量刑,根据《刑法》规定,先对原判刑期剩余刑期和新罪所判刑期精确认定。然后按照计算方式,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当探讨保外就医结束是否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届满,那自然刑罚执行完毕;可若保外就医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罪犯需及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罚。而且,若在保外就医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也会被收监。对于保外就医的条件、收监程序等细节,可能很多人还存在疑问。如果你对保外就医结束刑罚执行的判定、后续流程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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