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刑后并非都不适合羁押。罪犯被判刑后一般会交付监狱等执行场所羁押服刑。但存在一些不适合羁押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这些情况,可暂予监外执行。不过暂予监外执行有严格审批程序,需由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若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仍会被收监继续羁押服刑。
二、判刑后哪些情况可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属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三、判刑后保外就医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判刑后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罪犯得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需注意,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而被保外就医的期间不计入。
当探讨判刑后不适合羁押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值得了解。若判刑后被认定不适合羁押,通常会采取监外执行等措施。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而且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要是你对判刑后不适合羁押的判定标准、监外执行的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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