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诉讼若给对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恶意诉讼行为往往会对对方的名誉等人格权益造成损害,满足上述情形的,受害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失费。但需注意,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精神损害及其程度等。
二、恶意诉讼造成名誉损害能索赔损失吗
恶意诉讼造成名誉损害能索赔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恶意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通过诉讼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若一方恶意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传播不实信息致他人名誉受损,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被侵权人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需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数额;精神损害赔偿则法院会依侵权行为方式、场合、后果等因素确定。被侵权人需对恶意诉讼及名誉损害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等承担举证责任。
三、恶意诉讼致名誉损害索赔需哪些证据
恶意诉讼致名誉损害索赔,需以下几类证据:
1.恶意诉讼证据:要有对方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如起诉书、裁定书等,证明诉讼行为存在。还需证明对方主观恶意,像对方明知无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仍起诉,可通过其与他人沟通记录、过往类似行为等证明。
2.名誉受损证据:收集能体现自身社会评价降低的证据,如相关单位、个人评价变化的书面材料,网络上负面评价截图等。也可提供因名誉受损遭受精神痛苦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
3.损失证据:若有财产损失,要提供损失清单及相关票据,如因处理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发票等。
在探讨恶意诉讼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吗这个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恶意诉讼除了可能涉及精神损失费,还会产生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若因恶意诉讼导致当事人为应对诉讼花费了律师费、差旅费等,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些实际财产损失的。而且,恶意诉讼人还可能面临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要是你对恶意诉讼的赔偿范围、制裁措施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遭遇的情况是否属于恶意诉讼,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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