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进行。继承是因自然人死亡而发生的财产转移方式,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原因。这是继承制度的基本规则,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义务才需进行转移,继承程序才得以启动。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以医学上公认的死亡确定标准为准;宣告死亡则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自然人作出的宣告其死亡的判决。所以,在被继承人未死亡时,不存在继承问题,可能涉及赠与等其他财产处分方式。
二、被继承人失踪时能否提前开始继承
被继承人失踪时一般不能提前开始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被继承人失踪,若未被法院宣告死亡,继承就缺乏法定开始的时间点,此时不能进行继承。不过,若失踪人失踪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失踪满2年,其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失踪人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宣告死亡发生与生理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继承可依此开始。
三、被继承人宣告死亡前继承人能否处分遗产
被继承人宣告死亡前,继承人不能处分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在被继承人宣告死亡前,继承尚未开始,此时遗产的所有权仍归被继承人。
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该遗产,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若第三人非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可要求其返还财产。所以,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应等待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发生,再依法进行遗产的分割与处分。
在探讨继承是否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进行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一般而言,继承确实多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但在一些特殊的法定继承情形下,比如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另外,遗嘱继承虽然也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生效,但遗嘱的设立与变更等环节在被继承人生前就可操作。若你对继承开始的时间界定、特殊继承方式的具体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决策,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