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债务转让纠纷诉讼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这期间,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发生个人债务转让纠纷,权利人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二、个人债务转让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债务转让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1.权利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向债务人、债务受让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发函、短信等催款。能有效证明主张权利行为,诉讼时效自提出时中断并重新计算。
2.义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或受让人作出同意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如口头承诺、签订还款协议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自提交起诉状或申请书等材料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
三、个人债务转让纠纷中诉讼时效中断证据有啥
个人债务转让纠纷中,可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类型多样。
当事人一方直接发送主张权利文书的,对方签收的书面回执、短信微信记录、邮件往来等,能证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作为时效中断证据。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方式主张权利,转账记录及备注、催款说明等证明款项性质及催款意图的材料可作证据。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也会导致时效中断,如义务人做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行为的相关录音录像、书面协议等可作为证据。另外,若当事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或仲裁委的受理通知、裁判文书等也能证明时效中断。
当我们了解了个人债务转让纠纷诉讼期规定是什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诉讼期内,债务转让的有效性如何判定,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转让是否还能生效。另外,诉讼期过了之后,债权人是否就完全丧失了胜诉权,债务人是否就可以不用履行债务。这些都是在个人债务转让纠纷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在个人债务转让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关于诉讼期的细节,还是上述拓展问题,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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