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何种情况会导致植物人的抚养权被剥夺
首先需明确概念:若植物人为未成年人,涉及抚养权;若为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涉及监护权。二者的剥夺均需符合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一、法定剥夺情形(适用抚养权/监护权)
根据《民法典》第36条(监护权)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权利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资格: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如虐待植物人(拒绝必要医疗、体罚等)、实施精神伤害等;
2.怠于履职致危困:如长期不提供护理、医疗,导致植物人生命健康处于危险状态;
3.严重侵害合法权益:如侵占植物人财产(挥霍其医疗费、遗产等)、擅自处分其重大财产权益等。
二、程序要求
需由有关个人/组织(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审理确认后,判决撤销原权利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抚养人。
三、后续义务
撤销资格后,原权利人仍需承担法定扶养义务(如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成年植物人赡养费或医疗费),除非其丧失支付能力。
综上,植物人相关权利的剥夺需以“严重侵害权益”为核心,且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实现,以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8条、3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8条)
二、何种情况会让一段婚姻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会让婚姻被判定无效: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目前男方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被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何种情况会让继母的抚养权被剥夺
继母抚养权可能因以下情况被剥夺:一是继母实施严重损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如虐待、遗弃、性侵害等,严重威胁子女身体与心理安全。二是继母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如长期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等。三是继母有赌博、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对子女成长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四是继母因犯罪被依法收监服刑等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一旦出现这些情形,生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进行判决。
当谈及何种情况会导致植物人的抚养权被剥夺时,我们还需关注其他相关要点。若植物人康复后,出现明显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如长期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这样也可能导致抚养权被剥夺。另外,若植物人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存在放弃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也会面临抚养权被剥夺。如果您身边有类似抚养权繁杂的法律状况,无论对抚养权剥夺的情形细节还是后续法律程序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精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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