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由诈骗引发的债务通常不应共同承担。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债务因一方诈骗产生,另一方不知情且未从中获益,该债务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实施诈骗,所获款项未用于家庭开支,而是个人挥霍,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需承担此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符合共同债务情形的,则可能需共同承担。所以,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二、离婚后诈骗产生的债务共同承担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后一方诈骗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承担,有明确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不存在“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基础。诈骗形成的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而是实施诈骗一方的个人违法犯罪行为所致。所以,离婚后一方因诈骗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共同承担。
三、离婚后一方侵权之债另一方担责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后一方侵权之债,另一方通常无担责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离婚后一方的侵权之债,并非双方共同债务,不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具有相对性,谁实施侵权行为,谁就应对该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负责。除非能证明另一方对该侵权行为存在共同过错或有共同实施侵权的行为等特殊情形,否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由诈骗引发的债务是否应共同承担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诈骗债务确定一方承担后,另一方在不知情情况下是否还会受到债权人的无端骚扰,以及如何合法应对此类骚扰。此外,若诈骗债务涉及到虚假诉讼的情况,被牵连的一方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债务本就复杂,诈骗引发的债务更是棘手。如果您还对这类债务的认定、承担比例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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