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数份遗嘱如何认定效力
首先,若数份遗嘱内容无抵触,数份遗嘱均有效,可按各遗嘱内容分别执行。
其次,若内容存在抵触,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无论遗嘱形式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等,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均以最后所立遗嘱体现的被继承人最终意愿为准。
判断遗嘱是否合法有效,需考量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因素。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纳入效力判断范围。
二、数份遗嘱冲突时法律上如何判定
数份遗嘱冲突时,先看遗嘱形式。若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或口头遗嘱等多份不同形式遗嘱,《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但需满足遗嘱有效的条件,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部分内容违法,违法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此外,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否则该部分遗嘱可能无效。
三、数份遗嘱冲突时继承人权利如何依法界定
当数份遗嘱冲突时,继承人权利依《民法典》界定。首先,看遗嘱形式,若有公证遗嘱,不再按公证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其次,判断遗嘱效力,有效的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多份有效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面临数份遗嘱如何认定效力的问题时,我们已经对其基本认定规则有了了解。但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形值得关注。比如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而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那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另外,如果遗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否则涉及他人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是无效的。若你对数份遗嘱效力认定的更多细节,或是遗嘱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