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借贷式诈骗认定条件有什么
借贷式诈骗认定主要有以下条件: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编造借款理由骗钱且无还款意愿。其次,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像伪造身份、夸大还款能力等。再者,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即因行为人欺骗而将钱借出。最后,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在实践中,若借款人借款时就蓄意不还,借款用途与约定不符,借款后隐匿行踪、挥霍资金等,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式诈骗。需注意,认定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区分借贷纠纷与诈骗犯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借贷式诈骗存在着什么样的犯罪事实
借贷式诈骗属于诈骗罪的特殊形态,其犯罪事实需结合《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核心要素包括:
一、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人借款时即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可通过以下事实推定:
1.借款前已无偿还能力却夸大经济实力;
2.借款后无任何还款筹备行为;
3.失联或编造虚假理由逃避还款。
二、客观行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行为人实施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
1.虚构借款用途:如谎称“经营周转”“治病救急”,实则用于非法活动或挥霍;
3.隐瞒真实状况:掩盖自身负债、失信记录或实际控制的资产已被查封等事实。
三、结果要件:数额达标
骗取财物金额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此为入罪前提。
关键区分:与民间借贷纠纷的核心差异在于,借贷式诈骗行为人自始无还款意愿,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清偿,主观上仍有还款意图。
三、借贷式诈骗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贷式诈骗立案需满足刑事立案条件。首先,有犯罪事实,即嫌疑人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骗取财物。比如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拿到钱后用于挥霍或非法活动,根本无归还意愿和能力。
其次,需达到数额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不同地区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最后,该犯罪事实需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不认为是犯罪的,则不予立案。
当我们了解了借贷式诈骗认定条件有什么,其实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一旦借贷式诈骗被认定成立,被害人如何进行有效的财产追回。另外,对于涉嫌借贷式诈骗的嫌疑人,在司法程序中又有怎样的责任承担和量刑标准。借贷过程关系着金钱交易,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若你对借贷式诈骗认定后续的财产追回、责任量刑等问题有疑问,或是在实际借贷中遇到了可能涉及诈骗的情况,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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