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债务处理规则如下: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个人债务偿还法律如何界定
离婚时个人债务偿还界定如下:依《民法典》等,一方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如婚前所借用于个人消费款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也为个人债务,像一方擅自筹资从事未收益且未获另一方同意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若夫妻有关于债务承担的书面约定,且第三方知晓该约定,也按约定处理个人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总之,判断关键是债务用途与夫妻共同意志,属个人债务的,离婚时仅由负债方承担偿还责任。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又咋认定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
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开支,即便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也属共同债务。
三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当探讨离婚关于债务怎么规定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债务规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关注。比如离婚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若一方无力偿还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怎样的责任。另外,对于虚假债务在离婚时如何认定和处理也是常见疑问。若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性质模糊,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存在争议,这些都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如果您在离婚债务问题上还有其他疑惑,比如债务分割协议的效力、债权人的权利主张等方面的难题,别让问题搁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帮您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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