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离婚后被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可按以下法律路径处理:
一、积极应诉,固定证据
首先需签收法院传票并按时出庭(缺席判决可能不利)。梳理对方诉讼请求(如拖欠金额、调整标准等),准备反驳证据:
1.已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记录、收据等,证明已履行部分义务;
2.经济能力证明:失业证明、收入流水、重大疾病医疗单据等,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承担原标准,可请求降低;
3.子女实际需求:若对方主张增加抚养费,需核实其主张的教育/医疗费用是否必要、合理(如非必要课外班可能不被支持)。
二、依据法律抗辩
1.抚养费标准:按《民法典》第1085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为月总收入20%-3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若对方主张超此比例,需举证“子女实际需要显著增加”(如大病、升学);
2.时效问题:抚养费请求权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因具有人身属性),但需对拖欠期间的支付情况举证;
3.特殊情形:如自身丧失劳动能力、被扶养人(父母)重病等,可请求法院酌情减免。
三、后续执行
若判决生效,需按判决履行(如分期支付);若不服,可在15日内上诉。拒不履行的,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可能被列为失信人)。
核心提示:抚养费纠纷需围绕“子女实际需求”“支付方经济能力”两大核心抗辩,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答辩状及组织证据,以最大化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58条)
离婚后被起诉伪造债务,首先要积极应诉,不应诉可能会导致法院缺席判决,对自身不利。
若对方主张伪造债务,需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你可仔细审查对方提交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看是否存在瑕疵。若借条为事后补写、转账记录存在异常等,可向法院指出这些疑点。
同时,你也可收集能证明该债务不真实的证据,比如知晓情况的证人证言、相关聊天记录、己方的资金流水等,以此证明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实际发生,或者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若能证明对方存在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你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后被起诉外债怎么应对
离婚后被起诉外债,首先要确认该债务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超出此范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算共同债务。
应对时,要积极收集证据,如债务产生时间、用途、双方约定等,证明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主张为对方个人债务。
收到传票后,应按时参加庭审,向法院阐述观点和证据。若不出庭,可能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当面临离婚后被起诉抚养费怎么处理的问题时,除了积极应对诉讼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例如,若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按照原约定支付抚养费,可在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请求适当调整抚养费金额。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比如从一次性支付改为分期支付。若在处理被起诉抚养费案件过程中,对证据收集、协商策略、法律适用等方面有疑问,或者担心处理不当影响自身权益,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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