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销售毒食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合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只要实施了销售行为即可构成本罪既遂,不要求造成特定的危害后果。
二、销售毒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刑法》规定量刑。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相关司法解释有具体认定标准。
三、销售毒食品罪的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轻量刑情节如下:
1.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2.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
3.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可从轻处罚。
4.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对于预备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5.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积极退赔退赃、缴纳罚金、悔罪态度好,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在探讨销售毒食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销售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与构成要件紧密相关,不同的犯罪情节会对应不同程度的刑罚。另外,若商家因疏忽导致销售了有毒食品,在法律判定上与故意销售有何区别,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销售毒食品不仅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还破坏了市场秩序。若你对销售毒食品罪的量刑、判定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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