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婚姻是被胁迫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在婚姻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向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婚姻是民事行为,婚姻也是体现人身自由的一种表现,不可以受到任何人的控制,那父母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婚姻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父母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婚姻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之所以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是属于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该婚姻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结婚行为本质上是需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结婚的合意,受胁迫的当事人因为害怕自己或者其近亲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受损而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某些情况下婚后双方彼此建立了感情,家庭幸福,受胁迫的当事人并不想使其婚姻关系归于无效,因此,民法典将这类婚姻界定为可撤销的婚姻。
二、哪些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现实生活中,也常有乘人之危结婚、欺骗结婚及重大误解结婚等现象,这些现象是否可以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实务能力,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更好的维护您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包办婚姻在很久前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但是如今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在婚姻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来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婚姻是自由的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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