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并无统一精确计算公式。法院考量多方面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包括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是否导致严重精神痛苦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般会综合这些因素,酌定具体赔偿数额。比如,过错方长期与他人同居且对家庭不管不顾,给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精神伤害,法院可能会基于上述因素,判决相对较高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反之则可能较低。
二、离婚纠纷中的误解怎样处理
离婚纠纷中的误解需区分类型针对性处理:
1.法律误解:如对“自动离婚”“婚前财产分割”等认知偏差,应通过律师释明或法院庭审释明明确法律规则(民法典第1079条、1087条),纠正错误认知(如分居两年不自动离婚,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个人)。
2.事实误解:如对共同财产范围、债务真实性的争议,需引导双方举证(银行流水、债务凭证等),通过举证质证还原事实,消除偏差。
3.协议误解:若因重大误解签订离婚协议(如误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分割),可依据民法典第147条,在知道误解之日起90日内诉请法院撤销该部分约定。
实践中优先通过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由第三方居中澄清;若进入诉讼,法院将通过庭审查明事实、释明法律,最终以裁判纠正误解。核心是通过信息对称(法律释明)和证据支撑(事实澄清)解决争议。
三、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遵循什么法律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当探讨离婚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计算时,除了赔偿数额的计算,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一般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而且,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也有规定,通常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在实际的离婚纠纷中,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提出时间等还有疑问,或是在计算赔偿数额上遇到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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