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与单位不同该如何处理
当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与单位不同时,需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若为职务发明,即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奖励和报酬。若发明人认为是职务发明但单位有异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若是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单位若主张是职务发明,需提供证据证明。发明人可凭相关创作资料等证明属非职务发明。若单位擅自以自己名义申请,发明人可要求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也可向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处理或直接起诉。
二、发明专利的补偿期限会有多长
发明专利权的补偿期限依据不同情况确定。对于发明专利授权过程中,因专利行政部门原因导致授权延迟的,补偿期限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开始计算,至公告授权之日止。补偿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新药相关发明专利总有效期限补偿后不超过十四年。补偿期限旨在弥补权利人因授权延迟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激励创新创造。
三、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明专利侵权认定一般遵循以下标准:
1.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即构成侵权。若有一项技术特征缺失,则不构成侵权。
2.等同原则:当被控侵权物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对应技术特征虽有区别,但两者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应认定等同侵权。
3.禁止反悔原则: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为获取专利权而对权利要求作出的限制性承诺,在侵权判断时不得反悔。若其扩大解释权利要求,法院将不予支持。通过上述标准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发明专利侵权。
在探讨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与单位不同该如何处理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情况。比如当发明人完成相关发明创造后,单位是否有合理使用该专利的权限,若单位在未经许可使用时,发明人的权益该怎么维护。还有,若该发明创造是在执行单位任务过程中产生,但发明人有额外的创新贡献,这种情况下专利的归属和利益分配又该遵循怎样的规则。如果您在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与单位不同处理问题上,或是上述拓展情况中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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