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
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时,原告应首先核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权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代理人等发生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的情况。原告需收集相应证据证明上述情形存在,以反驳被告抗辩。若不存在上述情形,被告的抗辩成立,原告将丧失胜诉权,但实体债权依然有效,若被告后续自愿履行义务,不得再以时效届满为由主张返还。法院仅对被告提出的时效抗辩进行审查,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二、被告提出诉求是否得交诉讼费
在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反诉等诉求时,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被告提出反诉后,相当于开启了一个新的诉讼请求,按照规定应缴纳相应诉讼费。
不过,如果被告提出的诉求属于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独立的诉讼主张等符合特定情形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告预交诉讼费。比如,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由原告预交全部诉讼费用等。总之,被告提出诉求是否缴纳诉讼费,需视具体诉求内容及法院的相关决定而定。
三、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要举证不
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需要举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比如证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或者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定事由,而原告主张权利已超出中断、中止后的剩余时效期间等。若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诉讼时效抗辩成立,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抗辩主张,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我们探讨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时,其实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届满后,原告的实体权利是否就完全丧失了呢,实际上原告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只是可能会失去胜诉权。另外,如果被告在一审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提出,法院通常是不予支持的,但存在新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形除外。要是你在面对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时,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要点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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