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之后如何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想不让对方探视孩子,需有法定情形。当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通常包括:探望方有虐待、暴力伤害子女行为;有酗酒、吸毒等恶习且可能影响子女;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要实现中止探望,需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能证明对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据,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合法中止对方的探望权。但中止事由消失后,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恢复其探望权。
二、离婚之后如何把房子送给未成年孩子
离婚后将房子送给未成年孩子,可通过赠与方式办理。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合同应明确赠与房屋的基本信息、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然后,前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完成公证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公证书等,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时,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需注意,因孩子是未成年人,其名下房产在处分时会受到一定限制,法定代理人应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除为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该房产。
三、离婚之后如何为孩子追加抚养费
首先,要明确抚养费的变更条件。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可要求追加。
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生活开销增加的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学费缴费凭证等。
然后,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书面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及理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提交民事起诉状,写明诉求及事实理由,并附上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如孩子实际需求、双方经济状况等,作出是否增加抚养费以及增加数额的判决。一般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在稳定的经济环境中成长。
当探讨离婚之后如何不让对方探视孩子这个问题时,需要知道即便有不让对方探视的想法,也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若对方探视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比如对方有暴力倾向、吸毒等不良行为,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另外,若对方违反探视权行使的约定,如不按时送回孩子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无正当理由不可随意剥夺对方探视权。要是你对中止探视权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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