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立案侦查诈骗,需有以下证据:一是能证明存在诈骗故意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等,显示其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的主观意愿。二是证明诈骗行为的证据,像虚假的合同、宣传资料,表明其使用了欺诈手段。三是证明诈骗结果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款凭证等,显示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四是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如有知晓诈骗过程的第三方提供的证词等。只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需哪些关键证据
诈骗案立案侦查关键证据如下:
1.物证:实施诈骗时使用的工具,像用于诈骗转账的银行卡、手机等,可证明作案手段。
2.书证:包括诈骗过程中的合同、协议、借条、通信记录、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证明诈骗事实及双方约定等情况。
3.证人证言:知晓诈骗情况的人提供的证言,可证实诈骗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对遭受诈骗经过的描述,是重要线索,能反映被骗细节。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对诈骗行为的供认或解释,虽可能有虚假成分,但可从中发现线索。
6.鉴定意见:如司法会计鉴定,确定诈骗金额等。
三、诈骗案件定罪量刑需哪些关键证据
诈骗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如下:首先是物证、书证,如诈骗所用的通讯工具、合同、票据、信件等,能直观反映诈骗行为及过程。证人证言也很重要,包括知晓诈骗情况的第三人的陈述,其可从旁印证事实。
被害人陈述必不可少,它详细叙说被骗经过、损失状况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同样关键,能反映其主观故意及具体作案细节。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可清晰展示诈骗行为的发生、资金流向。另外,鉴定意见对于判断是否存在诈骗手段、诈骗金额等有参考价值。这些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诈骗行为且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才能为定罪量刑提供有力支撑。
在探讨诈骗什么证据能立案侦查时,除了已经明确的证据类型,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合法合规,非法取得的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纳。另外,证据的关联性也很重要,要能清晰地证明诈骗行为与嫌疑人之间的联系。而且,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所需证据的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你在遭遇诈骗后,对证据的认定、收集方法以及后续立案侦查的流程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手中的证据是否足够,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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