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存在多少份遗嘱怎么处理
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若多份遗嘱都为合法有效,且内容无抵触,各遗嘱可同时适用。若内容有抵触,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为法律尊重遗嘱人最后真实的意思表示。
例如,遗嘱人先立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甲,后又立一份代书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子女乙,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应以代书遗嘱为准。不过需注意,要确保每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否则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多份遗嘱并存时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多份遗嘱并存时,法律效力判定如下:
首先,若遗嘱内容不冲突,多份遗嘱可同时有效,按各自内容分别执行。
其次,若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无论遗嘱形式,均以最后遗嘱效力优先。
最后,需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不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无效,不纳入效力判定范围。
三、多份遗嘱冲突,法定继承顺序会受影响吗
多份遗嘱冲突时,法定继承顺序可能受影响。根据《民法典》,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存在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若最后遗嘱合法有效,按其内容分配遗产,法定继承顺序不适用;若遗嘱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此时法定继承顺序起作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
当面临存在多少份遗嘱怎么处理的问题时,除了通常的处理方式,还会涉及到遗嘱的效力认定细节。比如不同形式的遗嘱,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它们的效力层级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若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为准。另外,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财产已被处分等,也会影响遗嘱的执行。如果您在处理多份遗嘱时还有疑问,比如遗嘱效力的准确判断、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流程等,别再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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