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通过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在夫妻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5条规定:
1.内部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外部效力:上述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或任一方主张权利。
3.追偿权:若一方按约定承担了全部或超出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需注意: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另一方承担的,该约定对债权人同样不具对抗效力,但承担方清偿后可向实际债务人追偿。
建议:涉及大额债务时,应与债权人协商变更债务承担主体,或在协议中明确追偿条款及违约责任,以降低法律风险。
(注:本回答基于现行《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可否抵充抚养费
离婚时共同债务一般不能直接抵充抚养费。
从法律性质上看,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的给付义务,目的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二者性质不同。
从法律规定角度,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可以直接抵充抚养费。若一方主张以共同债务抵充抚养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分别处理共同债务的承担和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同时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一方没钱怎样解决
离婚时,若共同债务一方没钱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首先,双方可用共同财产清偿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法院已判决债务分担,一方没钱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另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对于超出自己应承担部分,可依据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向没钱偿还的一方追偿。若没钱偿还一方有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若确实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偿还协议。
在探讨离婚时共同债务能否约定一人承担的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即便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债务由一人承担,但该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承担了超出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依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另外,如何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是关键。如果对离婚共同债务的承担约定、追偿问题或债务性质认定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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