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纠纷凸显法律需求
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此类纠纷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复杂的施工环节和多方利益主体,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申请人仍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充分反映出建工纠纷的复杂性和当事人对合法权益维护的迫切需求。
律师专业能力助力维权
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100件案件,其中建设工程领域案件70余件,在房产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在本案中,鲁世超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再审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为委托人据理力争。对于复工后的工程款结算、材料款扣减以及停工损失等争议焦点,鲁世超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力辩论。
再审减损彰显社会意义
本案经过省高院的两次再审,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第一次再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再审审查发还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的辩论和代理意见使得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从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也彰显了法律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推动法治建设的积极力量
鲁世超律师在这起建工纠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他通过再审途径,促使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建设工程领域法治的完善。在建设工程市场中,这样的案例有助于规范各方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让社会公众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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