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策略制定
在崔XX与胡XX的建筑材料款纠纷案件中,面临“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法律难点。邹鹏鹏律师制定了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送货凭证为辅助”的证据闭环策略。因为双方长期通过微信进行供货指令、定价、送货定位以及部分款项的结算,微信记录成为了关键突破口。
电子证据挖掘与呈现
律师详细梳理了长达三年的数千条微信记录,将零散的微信语音、定位、截图转化为法律认可的逻辑链条。在多主体交易的复杂情况下,精准抓住了胡XX在微信中自认“在我这里做欠账生意”“钱是要给你整过来的”等关键表述,锁定了其债务人身份。这一过程体现了律师对电子证据的深度挖掘能力,通过体系化呈现,使微信记录成为有力的证据,为认定买卖关系提供了坚实支撑。
应对“签名造假”抗辩
胡XX辩称送货单签名是其手下人员或他人,否认自己是合同相对方。邹鹏鹏律师并不死磕笔迹鉴定,而是从收货人与胡XX的雇佣关系/工作关联性入手。通过微信记录证实这些人员均受其指示或为其管理工地,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由胡XX承担。这种处理方式巧妙地穿透了“签名造假”的表象,确立了胡XX的法律责任。
财务账目核算
本案涉及多笔转账回流、税点抵扣和复杂的抵债处置。邹鹏鹏律师协助客户整理了详尽的对账表格,使法院能够快速理清长达三年的财务往来。在核算过程中,准确扣除已付款项、税点及抵债货物,确保了诉请金额获得足额支持。这体现了律师在财务账目方面的精准核算能力,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重要保障。
最终,法院经一、二审审理,根据微信记录认定胡XX为合同相对方,采信了律师整理的结算金额,判令胡XX支付崔XX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邹鹏鹏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各个关键环节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能力,成功化解了案件中的难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