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租赁合同纠纷较为常见。此次叶某与江西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就充分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厘清权属与主体资格
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但房屋登记在其子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的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存在争议。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及时提交《委托协议》,清晰证明了原告具备合法的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这一步骤至关重要,若不能有效证明主体资格,案件可能因权属瑕疵而败诉,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固定租赁事实证据
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租赁事实的证明成为关键。律师积极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以此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以对账单和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权益,确保租金的计算有准确的依据。
精准调整诉讼策略
庭审过程中,律师敏锐地察觉到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的重要性。这一调整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使原告的主张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复杂的诉讼环境中,能够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体现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应变能力。
有效应对反诉风险
被告提出了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这给原告带来了额外的风险。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在面对对方的反诉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规定进行反驳,守住不违约的底线,为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因证据不足且房屋权属非原告本人)和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丁云龙律师等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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