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委托
2023年12月15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2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被告在微信承诺2024年4月1日前还款。还款期到,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还款。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委托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的赵金静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证据准备
赵金静律师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是关键。针对此类案件特点,她精准锁定并有效组织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详细记录了被告借款原因、还款承诺以及原告的催收过程,清晰体现了双方的借贷合意。电子转账凭证则明确显示原告已将20,000元借款支付给被告,证明了款项的交付。赵律师把这些电子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了完整、有力的证据链,为后续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应对
案件审理时,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赵金静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重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及电子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她详细说明了证据所证明的内容,从借贷合意的形成,到款项的交付,再到还款承诺和催收过程,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法律适用
在法律适用方面,赵金静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当事人主张了以一年期LPR为基准的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她向法庭阐述了法律依据和计算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查,对原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予以采信。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有效,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20,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赵金静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法律的准确适用和程序的专业把控,高效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判决,避免了因被告消极应诉可能导致的诉讼拖延,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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