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能否起诉夫妻双方,核心在于案涉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共同意思表示: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补签、口头认可),或有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借款的合意);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
3.共同生活/经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投资、经营企业等)。
若债务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则仅为借款人个人债务,债权人无权起诉其配偶。需注意: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部分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综上,是否可起诉夫妻双方,取决于债务性质及债权人的举证能力。建议债权人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有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后,再决定是否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二、民间借贷能不能去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主张利息需依具体情形判定,核心依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1.明确约定利息:若借贷双方书面或口头明确约定利息,且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出借人可依法主张借期内利息;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2.未约定利息: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3.约定不明:
自然人之间借贷约定不明的,视为无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如法人与自然人、法人之间)借贷约定不明的,法院可结合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酌定利息。
4.逾期利息:未按约定还款的,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
有约定按约定(不超LPR四倍);
无约定的,可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的逾期利息。
综上,主张利息需以合法约定为前提,且利率不得突破法定上限。自然人之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利息的,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
三、民间借贷能否仲裁
民间借贷可以仲裁。依据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间借贷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只要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仲裁协议,明确将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就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
在探讨民间借贷能否起诉夫妻债务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起诉夫妻债务成功,执行财产时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另外,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标准在不同案件中也会有差异。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和权益实现。如果您在民间借贷起诉夫妻债务方面,对财产执行、债务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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