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共同侵权后如何补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需区分具体情形处理:
1.共同加害行为(第116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向任一或全部侵权人主张全额赔偿;侵权人内部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担,难以确定责任比例的平均分担,超额赔偿者可向其他侵权人追偿。
2.共同危险行为(第1170条):数人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其单独承担责任。
3.教唆/帮助侵权(第1169条):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教唆帮助者担责,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
受害人可通过选择部分或全部侵权人主张赔偿实现损失填补。侵权人内部追偿需举证各自责任比例,无证据则按平均原则分配。上述规则旨在平衡受害人救济与侵权人责任公平。
二、共同侵权后责任大小确定不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同侵权责任大小无法确定时,需区分情形处理:
1.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民法典》第116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损的,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责任份额难以确定的,依《民法典》第178条,平均承担责任。
2.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民法典》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致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直接平均承担责任。
简言之,无论何种共同侵权形态,责任大小无法确定时均以平均分担为原则。受害人可向连带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若为共同实施情形),连带责任人承担后,可向其他责任人按平均份额追偿;分别侵权情形下,各侵权人直接按平均份额对受害人承担责任。
(注:上述结论基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核心条款,适用时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侵权形态。)
三、共同侵权后责任到底要如何承担
共同侵权分为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对于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内部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对于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探讨共同侵权后如何补偿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例如,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责任如何分担,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分担比例,若难以确定过错大小,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对于受害人获得补偿后,共同侵权人之间是否存在追偿权也很关键,若部分侵权人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担份额的补偿,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追偿。如果您对共同侵权补偿的具体流程、责任分担比例计算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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