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共同侵权人要满足哪些成立条件
共同侵权人的成立条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核心要件如下:
1.主体复数性:须存在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人,单一主体不构成共同侵权。
2.行为共同性:包括三种情形:
共同故意:行为人有意思联络(如共谋),共同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
共同过失:行为人共同违反法定/合理注意义务(如共同作业中均未尽安全保障责任);
行为关联共同:虽无意思联络,但各行为紧密结合为整体原因,直接导致同一损害(需结合行为关联性与损害不可分性判断)。
3.损害同一性: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结果,而非分别造成独立损害。
4.因果关系: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各行为均对损害发生具有原因力。
满足上述条件时,行为人应依《民法典》第1168条承担连带责任。需注意与《民法典》1171条(分别实施但各行为足以致全部损害)、1172条(分别实施按份责任)的区别,避免混淆。
二、共同侵权人追偿的权利要怎么实现
共同侵权人追偿权的实现方式如下:
确定追偿条件: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侵权人中,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
协商解决:可先尝试与其他共同侵权人沟通协商,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要求对方支付其应承担部分。
收集证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需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行为的证据、各侵权人责任划分的证据、自己已承担责任的证据等。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他共同侵权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各侵权人的责任份额,支持合理的追偿请求。
三、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怎么做
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担责任方式上,若部分侵权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其有权就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其他侵权人追偿。确定各侵权人责任份额,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和行为原因力大小确定;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操作中,被侵权人可通过协商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查明事实,判决各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侵权人承担责任后,若需追偿,也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在探讨共同侵权人要满足哪些成立条件时,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后续问题。共同侵权人一旦构成侵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连带责任等。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在确定赔偿份额时,会考虑各个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您对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赔偿份额的具体划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纠纷,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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