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积累,经验丰富
孟秀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4年。她现任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职务,这些都彰显了她在法律行业的深厚影响力。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严谨阅卷,锁定关键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接受委托后,她首先对23份证据材料进行逐页梳理,包括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通讯/转账记录等。她敏锐地发现了核心矛盾点,如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了“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这一辩护核心,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耐心会见,还原细节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因被羁押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情。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他回忆雇主与他沟通的原话、到场地时看到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交流等细节。她将这些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并让史某某签字确认,固定了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这种细致入微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她对案件细节的高度重视。
精准论证,提交意见
在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时,孟秀律师针对性地附上证据支撑。她以同案犯供述的矛盾性,论证“史某某被明确告知盗油事实”的证据不唯一;以史某某的通讯记录和转账记录,论证其未参与盗油团伙的核心协作;还引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史某某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她的论证逻辑严密,为史某某的无罪辩解提供了有力支持。
主动跟进,强化辩护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孟秀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待补查重报后,她迅速审查新证据,发现补侦材料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她随即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再次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并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了辩护意见的说服力。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孟秀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严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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