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撤销权行使期间算不算是除斥期间
撤销权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撤销权行使期间具有除斥期间的典型特征。它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一旦该期间届满,撤销权即消灭。比如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期间届满后,撤销权人不能再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撤销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二、撤销权行使的时效期间有多久
撤销权系形成权,其行使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规则),具体时效依撤销权类型不同而分:
1.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
2.欺诈、显失公平:自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3.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
4.不知撤销事由: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5.当事人明确表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即时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第541条)
债权人撤销权(针对债务人损害债权的行为):
自债权人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核心提示:除斥期间届满,撤销权直接消灭,而非胜诉权丧失。行使撤销权需通过诉讼/仲裁方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
(注: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具体个案需结合事实认定撤销事由及起算点。)
三、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否为一年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需区分具体类型,不能一概而论,以下结合《民法典》规定说明:
1.合同撤销权
欺诈、显失公平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重大误解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
胁迫情形: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
最长除斥期间:无论是否知情,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未行使则消灭。
2.债权人撤销权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未行使则消灭。
综上,若您指的是合同撤销权中的欺诈/显失公平情形,或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为1年,但需结合具体事由及最长5年除斥期间判断。建议明确撤销权类型后进一步分析。
当探讨撤销权行使期间算不算是除斥期间时,我们还需进一步了解除斥期间的法律影响。一旦除斥期间届满,撤销权就会绝对消灭,当事人不能再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撤销相关行为。而且在除斥期间内,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这与诉讼时效有着明显区别。若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你对撤销权行使期间与除斥期间的界限划分、除斥期间经过后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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