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孩子抚养权和归属由谁来确定
孩子抚养权及归属的确定需分两种情形:
一、协议离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就子女抚养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时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协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二、诉讼离婚或协商不成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法院将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除外,如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综合双方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定;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该年龄节点的子女意见具有法律参考效力)。
核心原则:抚养权归属始终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首要考量,父母意愿仅在不违背此原则时生效。若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需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决。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按照什么标准确定
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确定需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核心原则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结合子女年龄及双方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
原则上归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例外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亲丧失行为能力),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子女
法院应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优先考虑以下情形: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如经济条件、居住稳定性、教育资源、陪伴时间等)。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
需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因其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法院会将子女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四、协议优先
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院可予准许。
综上,抚养权判定始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结合年龄阶段与具体案情细化适用标准。
三、孩子抚养权协议反悔想变更怎么做
若想变更孩子抚养权,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处理:
一、协商变更
若双方能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直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生效(无需公证,但公证可增强效力)。协议需明确:
1.抚养权归属变更后的一方;
2.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方式及期限;
3.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如频率、时长);
4.其他相关事项(如户口迁移等)。
协商变更的核心是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二、诉讼变更(协商不成时)
若对方不同意变更,需向法院提起诉讼,且需满足法定变更情形(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
1.直接抚养方丧失抚养能力:如患严重疾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
2.直接抚养方未尽义务或虐待子女:如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家暴/忽视子女;
3.子女意愿:子女已满8周岁,明确表示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其他正当理由:如直接抚养方因犯罪被监禁、移居境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等。
诉讼需准备的证据:
证明对方不符合抚养条件的证据(如医疗记录、报警回执、证人证言);
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的证据(收入证明、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
子女意愿的书面/视频材料(若满8周岁)。
核心原则:法院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标准,需围绕此原则组织证据。建议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
当我们探讨孩子抚养权和归属由谁来确定时,除了明确判定主体,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确定抚养权归属后,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保障,这是维持亲子关系的重要方面。同时,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费用增加,抚养权方能否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也是常见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关系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未来发展。若你对孩子抚养权确定后的探视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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