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类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另一类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对于第一类,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对于第二类,若有约定则从其约定确定专利权归属。当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时,单位应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报酬。
二、职务发明的归属权到底属于哪一方
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权一般属于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于此类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不过,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若有合同约定归属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其约定。此外,即使职务发明创造归属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享有署名权,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同时还能获得单位给予的奖励和报酬。
三、职务发明的权利究竟归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作出、退休或调离一年内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或交付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若单位与发明人有关于权属的约定,按约定确定权利归属。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合理报酬。
在探讨职务发明的专利权究竟该归属哪一方时,除了明确归属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发明人是否能获得合理报酬呢?答案是肯定的,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奖励和报酬。另外,当专利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发明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您对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后的报酬问题、争议解决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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