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就职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主办律师。他服务于吉林长春地区,联系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李宏瑞律师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自执业以来便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过100起,还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他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取得二审改判无罪的良好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
诈骗大案从轻辩护
在一起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中,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人某某明知主犯以“银行有熟人可办理补贴”为幌子,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办理网贷并据为己有,仍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在朋友圈、微信群传播及打电话等方式帮助拉拢被害人,从中获取分红。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截至案发尚有约292万余元本金未还清,其中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较高的不利局面,全面介入案件,逐页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他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某某的自首情节、从犯地位、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获利少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庭审中,他结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及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详细发表辩护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量从宽处罚因素,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涉案未追回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漏罪缓刑成功争取
还有一起涉嫌诈骗罪(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案件,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已缴纳)。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遂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某某伙同他人经预谋,谎称有能力帮助被害人看病,利用封建迷信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被告人系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需数罪并罚的不利情形,迅速聚焦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的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犯罪金额小、情节相对轻微、已获被害人谅解、再犯罪风险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庭审中,他结合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详细阐述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诈骗罪,依法撤销前罪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五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李宏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有效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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