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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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只要是被定本罪名的,处五年以下或五至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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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指战员是一支部队的灵魂,如果指战员自己不能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发出错误的指挥命令,迫使所属部下执行违反其岗位职责的要求,不仅将严重影响军队指挥员的领导权威和军人声誉,而且严重危害国家军事利益,那么,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含义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本法对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和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的法规竞合关系,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对这种情况,根据刑法理论对法规竞合问题的处理原则,即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优先于一般规定适用,当军队的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时,应优先适用本规定,以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所侵害的是军队中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害的是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表现范围比较广泛,并未局限在违反哪一方面的职责,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范围相对较窄,限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主体是军队中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

另外,为了体现军法从严的原则,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法定刑要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定刑要重。在具体案件中,这两种犯罪可能发生犯罪竞合现象,即军队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指使部属实施违反职责的行为,如军械修理所的所长在维修火炮过程中,指使维修人员不按操作程序进行检修,以致发生严重事故的。对这种情况,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论处。

三、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调动建制部队,牵涉面较广;因其指派部属外出而影响部队完成重要或紧急任务的,以及由此引发严重事端的等。

以上就是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本罪与滥用职权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尽相同,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滥用职权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军队中担任领导或指挥职务的人员,其次是本罪的量刑标准更重,只要是被定本罪名的,处五年以下或五至十年有期徒刑,而其他两罪的量刑则相较低于本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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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消极行为”的角度进行的立法,即立法通过禁止经营者实施一定行为的方式来为市场交易划定合法与违法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往往比较抽象、模糊,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L1]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包含了大量原则性、抽象性的法条,在适用过程中也暴露出操作性相对较差的特点,这正是该法律内蕴着不确定性的外部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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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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