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深厚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为陈律师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深厚的学术背景使得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精神,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这种扎实的理论素养是他在法律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重要保障。
执业轨迹明晰
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陈俊全律师一直扎根于广西南宁地区,现任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的合伙人。他的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多年来,他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在法律行业中逐步成长。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刑事领域,他尤为专精,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结果。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陈律师的辩护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同样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得缓刑。
多元社会职务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上表现出色,还担任着多项社会职务。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为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加强了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此外,他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典型案例剖析
以蒙X寻衅滋事罪案为例,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xx等人,导致xx等人从电动自行车上摔落,进而引发争执。事前,蓝xx等人与xx等人素不相识,蓝xx辱骂、挑衅韦X等人行为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行为。其次,蓝xx等人纠集人员时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未转变为针对某一特定人员的打击报复;再次,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的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均没有实际使用,说明蓝xx、蒙Xx等人实施的殴打行为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泄愤性质。
在量刑方面,陈律师指出蒙Xx具有多个从轻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进行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蒙Xx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蒙Xx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被告人进行了判决,虽然最终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部分被告人适用了缓刑。
综合服务能力
除了刑事辩护,陈俊全律师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纠纷处理等。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发展展望
随着法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陈俊全律师将继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高业务能力。他将以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他也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陈俊全律师将继续创造更多的佳绩,为法律行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