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耕多领域,经验积淀深厚
王泽明律师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他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以来,王泽明律师深耕于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还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为上海XX阀公司、江西X纺织公司等多家企业及九江市X区人民政府等政府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了一系列复杂的兼并收购项目,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与行业洞察。
二、复杂案件现,接受委托出击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陈XX作为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完工后,因合伙内部结算发生争议。经另案判决确认其在合伙体中占有26%的份额,并明确各合伙人可就其份额向工程发包方另行主张权利。合伙人龚X通过诉讼已生效判决确认了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的工程款总额,并获得对应份额的工程款。基于此,原告陈XX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公司直接向其支付欠付工程款中其享有的26%份额。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的委托,参与了此次诉讼。
三、庭审巧辩论,精准界定责任
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作为多层转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且对前案确认的欠付金额提出异议。王泽明律师代表第三人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原告的诉讼请求直接指向发包人A公司,所依据的是前案中已查明的发包人欠付事实。第三人B公司与原告之间的内部承包或费用结算关系,已由前案调解书及生效判决处理或认定。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人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责任主张与第三人B公司无直接关联。因此,第三人坚持认为本案诉请与其无关,依法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四、法院作判决,成功规避责任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原告陈XX作为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实际施工人之一,其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且发包人A公司欠付工程款的事实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向陈XX支付工程款1,051,567.84元。而法院的判决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王泽明律师成功帮助第三人B公司厘清责任边界,规避了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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