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9
浏览10w+
季文梅律师
季文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7万人
专家导读 婚姻无效案件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辖。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像大多数正常婚姻的诉讼请求一样,在正常婚姻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进行一下调解,并且如果原告方撤诉的话,法院也会准许的。无效婚姻可不是这样的,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通常会宣告婚姻无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案件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二)具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宣告婚姻无效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也就是说,需要由被告人住所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婚姻无效的宣告,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子女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等这些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7****7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结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法院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朋友跟他老公是表兄妹关系,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请问一下宣告婚姻无效管辖法院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br/>一、宣告婚姻无效的概念<br/> 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认定并宣告已经缔结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br/>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br/>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br/>(一)必须已经办理结婚登记<br/>(二)具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br/>三、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br/> 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婚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婚姻法解释(一)》加以明确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br/>(一)婚姻当事人<br/> 婚姻当事人包括结婚当事人和离婚当事人,但是宣告婚姻无效只存在于婚姻法中,因此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仅指结婚当事人,即正式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缔结婚姻关系的申请,要求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并获准登记的男或者女。经登记成立婚姻关系之后,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受婚姻关系的约束,在婚姻关系中享有法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定的义务。他们认为婚姻具有法定的无效事由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没有申请进行结婚登记或者没有获准登记的男女,如恋爱中的男女、同居中的男女、准备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被拒绝结婚登记的男女等,不是结婚当事人,无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br/>(二)利害关系人<br/> 与结婚当事人的婚姻存在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即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因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不同而不同。具体来说,利害关系人是指:第<br/>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第<br/>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第<br/>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第<br/>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才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重婚或者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均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未达法定婚龄或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配偶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br/>四、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br/>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适用程序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坚持以下规则:特别程序有规定的,依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特别程序没有规定的,依普通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在程序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别规定:<br/>(一)案件管辖<br/>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br/>(二)审理与裁判<br/>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br/>从判决的内容来看,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分为宣告婚姻无效和驳回申请两种:经过审理,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无理,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br/>(三)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br/>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效婚姻的,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br/> 但是,作为特别程序,仅适用于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即限于通过否认婚姻的效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对于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适用通常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子女抚养时,可以适用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另行制作调解书;不能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上诉。
21浏览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权
10w+浏览2024-10-23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法院
10w+浏览2024-10-22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
10w+浏览2024-11-10
商标宣告无效管辖
10w+浏览2024-02-21
商标宣告无效管辖
10w+浏览2024-03-0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35****513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543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347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